沒說開刀急 腦部病患死 醫判賠643萬

沒說開刀急 腦部病患死 醫判賠643萬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4/15 14:3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8年前,台北市聯合醫院醫師陳怡龍診斷一名腦血水腫的患者必須開刀,但是他提醒家屬得先做腦部攝影否則很容易出事,耽擱一天結果腦部病變不治,家屬告上法院,高院判決他沒有完全告知,判他與院方須賠償家屬643萬元。

91年8月間,陳怡龍是中興醫院腦神經權威醫師,有人被SPA水柱衝到顱內出血,他提出良心建言,不過,前一年有一名台北縣大客車駕駛楊登富(當年43歲)因為發燒三天不退掛急診,沒多久病情加重變成腦血水腫,醫院建議家屬轉院遭拒。

陳怡龍判斷必須開刀降腦壓,但是他好意跟家屬提醒開刀前最好先做腦血管攝影,如果貿然開刀就像開車沒有地圖,危險性很大,結果家屬決定緩一緩。

沒想到第二天楊先生病情急轉直下,連開刀房都來不及進去就回天乏術,家屬認為陳醫生沒有盡完全告知義務告上法院,地方法院認為陳醫生盡力了判決無罪。

但是高等法院大逆轉,認為陳醫生可以說得更清楚,讓家屬誤認手術很複雜、危險性高,認定他未盡告知義務,改判醫院和醫生應賠償家屬共643萬多元中興醫院對判決結果不做回應,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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