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

 

朋友們不約而同遇到麻煩事,都跟錢有關。

 

證據確鑿的,尚能透過司法判決確立債務人須返還借貸款項,但應付這類官司對方顯然駕輕就熟名下已無任何財產,收入也以他人帳戶或現金領取,蓄意規避的意圖明顯,縱有公文法條也無法執行。這不打緊,對方不但全盤否認還屢屢以受害者的姿態博取同情。

 

曾經朋友一場工作上也提攜過對方,既簽下了借據助人度過難關本該美事一樁,沒想到,真相總令人心寒。

 

另個朋友則是太過輕忽,岀了問題也只能怪自己。

 

是運氣好吧,也或許自己還算正直,無論工作、生活沒碰過什麼惡人壞事,那種不擇手段機關算盡的「惡」,而非人皆難免的小奸小壞。不知道這是幸還是不幸?讓我總相信人該秉著同理心替人設想,不論任何紛爭,拿出誠意與態度想辦法共同面對、解決問題才是根本。然而在自己和他人的經驗中有時不免感嘆:生存法則真要和道理相違背嗎?

 

負責承擔換來的非公允客觀,而是順理成章的推委撇清。所以,人必須自私偏頗算盤珠子往裡撥?

 

坦白誠實換來的非理解寬諒,而是報復傷害和更多的欲加之罪。所以,撒謊欺瞞的人慶幸自己的狡獪?

 

良民百姓的我們只能遵循正當途徑期望事情獲得解決,但對那些習於利用手段規避責任達到目的的人,奈他何?顧情面講道理不過紙上談兵毫無助益。

 

是否真有所謂「必要之惡」呢?有些人有些事,會逼使人不得不用更嚴厲的手段對待?

 

也正因為無法掌握他人,所以在不同經歷中我們積累對人事的判斷與處世哲學,了解自己的長處與短處,幫助我們擅用優勢補強缺失,性格中潛在的問題或許無法根除但試著調整改進,至少了解它、學習控制它,這一切無非是為了保護自己。

 

年輕時的挫折可以有許多理由:涉世未深、遇人不淑、不夠成熟、…….,人到中年,面對挫折縱有再多理由,都不及該反省何以自己判斷失誤。

 

朋友倒也都想得開,說:『長遠的果報自然會顯現答案,做好人本是應該,但也要修智慧,而非爛慈悲』,繼續為追討欠款作長期的準備。另一個,更是咬緊牙根記取教訓,耐心處理期待損失降到最低,沒有自怨自艾。

 

 

 

聽見壞消息總不好受也幫不上忙,只有鼓勵與支持,希望身邊的人一切安好,衷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