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仍領議員薪 常中天判繳回363萬

入伍仍領議員薪 常中天判繳回363萬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2/26 04:11

〔記者楊國文、黃忠榮/台北報導〕新黨前台北市議員常中天放棄雙重國籍後,入伍服替代役仍領市議員薪水,引發社會譁然,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其服役近一年期間雖保留市議員資格,但應停支其可領取的相關費用,期間已發給的薪資等費用應返還,昨判決常應返還共三百六十三萬九千多元,全案定讞。常中天昨不願對此做任何回應。

常中天是北市議會第九屆議員,他放棄雙重國籍後,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入伍服替代役,直到九十四年十月廿五日退伍,期間仍領取市議員薪水及相關公費。

北市議會九十四年八月九日通知常中天停發他原先得支領的各項費用,內政部則函請台北市議會追繳常中天服替代役期間,已領取的薪資三百六十三萬九千多元。常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尋求救濟,認為替代役和市議員身分,並非互不相容。

台北市議會表示,內政部解釋替代役屬兵役的一種,依司法院解釋,軍人也具公務員身分,故替代役與市議員屬不相容的職務。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台北市議會追繳常中天服替代役近一年期間領取的市議員相關費用,於法有據,昨判常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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