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樂票詐柳丁 水果商判刑2年

芭樂票詐柳丁 水果商判刑2年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5/27 04:11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詐購921地震災區南投縣中寮鄉農民柳丁,水果批發商許文忠所開支票全部跳票,不付分文,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災區農民1年的辛勞化為烏有,家計雪上加霜,惡性重大,重判許文忠2年!

判決書指出,95年2月到4月間,「阿忠水果行」老闆許文忠向南投縣中寮鄉8位柳丁農,收購32萬多台斤柳丁,總價264萬多元,支票全跳票,農民血本無歸,中寮鄉農會協助農民,集體控告許某涉嫌詐欺。

南投地檢署偵辦後,依詐欺罪嫌起訴許文忠,但他多次未出庭而遭法院發佈通緝,直到去年才被逮捕,目前仍在羈押中。但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這是民事糾紛,判決許某無罪,農民不服、請求檢方提起上訴。

二審法官審理時,許某辯稱遭蔣姓男子拖累,倒帳數千萬元,造成其資金調度失效,並非詐欺行為。但法官認為,許某從95年2月9日開始跳票,已明知自己資金調度失靈,從2月24日起,又陸續向農民大肆收購柳丁,開給農民的支票全數跳票又不願和解,迄今仍分文未償,使農民蒙受重大損失。

刑法339條的詐欺罪刑期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來說,從事詐騙集團的成員大多被判處1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法官判決中認為,許某欺騙災區農民的行為,惡性重大,才判處重刑。法官並在判決書中載明,由於判刑2年,許某無法適用96年通過的減刑條例,無法獲得減刑待遇。另許某因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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