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搞烏龍 錯植法條仍三讀

立院搞烏龍 錯植法條仍三讀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5/18 15:55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公平交易法發生烏龍,委員會沒有把初審通過的條文送到院會二、三讀,反而送出沒有被採納的版本,立法院會照本宣科,三讀通過才被人發現搞錯了。

立法院上午三讀修正通過公平交易法,明定未來名人為產品薦證廣告,如果「故意」有虛偽或引人錯誤,將必須與廣告主一起負連帶賠償責任。

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的是趙麗雲版本,但記者拿著三讀通過條文去採訪她,她看到三讀通過的版本,發現院會二、三讀通過的條文根本不是她的提案,而是公平交易委員會原先的建議版本,她直呼這是「放水」。

法案初審當天在場的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也證明三讀通過的版本,與審查當時通過的內容不同,表示當初雖然有討論過「故意」等相關內容,但是並沒有通過公平會建議的版本。

經記者向立委查證,並查詢會議當天錄影錄音與議事錄記載的結果,都證實經濟委員會通過的是趙麗雲版本。

經濟委員會追查錯誤的來源,發現是製作審查會通過條文時,誤將趙麗雲版本條文內容,錯植為公平會建議條文。如何更正這項立法錯誤,立法院正在尋求解決之道。

依據委員會初審通過的趙麗雲版本,未來名人為產品薦證廣告,如果「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薦證」,將必須與廣告主一起負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依照今天院會三讀通過的公平會的建議版本,則必須薦證者有「故意」行為,才需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名人代言不實成罪可能性變得相對低很多。9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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