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到期王永慶遺產稅未繳 不能分遺產

本周到期王永慶遺產稅未繳 不能分遺產

中時 更新日期:2010/04/12 02:39 沈婉玉/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經營之王永慶遺產稅繳納期限,預計本周將到期。依法王永慶的財產繼承人必須在期限內繳清外傳一百四十七億元的稅款,或者申請延長兩個月,又或者於逾期後三十日內提出復查申請。台北市國稅局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王永慶的遺產稅,也沒有收到申請延長的申請書。

國稅局年初核定王永慶遺產稅稅額,並開出繳稅稅單,要求遺產繼承人要在二個月內繳納遺產稅。依法必須繳清遺產稅後,遺產才可以進行分割、交付或辦理移轉登記。也就是說,還沒繳清遺產稅前,繼承人都無法分得遺產。

據了解,王永慶在台灣境內的遺產總額高達六百多億元,扣除一半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等免稅額、扣除額後,遺產淨額高達二百多億元。因王永慶適用遺產稅舊法,課稅稅率高達五○%,估計遺產稅高達一四七億元,創下史上最高遺產稅額。

國稅局表示,不便提供個案資料,但王永慶的遺產稅大致上「跟媒體報導的差不多」。今年財政部全年編列的遺贈稅預算只有六十二億元,倘若王永慶的遺產稅「順利進帳」,單靠王永慶這一筆,就可讓財政部今年的遺贈稅大大超徵。

國稅局指出,王永慶的家人必須在收到稅單後的二個月內繳納稅款,必要時可以再延二個月,而遺產繼承人如果對國稅局核定的稅額有意見,也可以在屆期後,檢具相關事證理由,向北市國稅局申請復查,北市國稅局將召開復查委員會審議。

國稅局表示,倘若王家人對復查結果不服,可以於復查決定書送達後三十日內,依法提出訴願,進行行政訴訟程序。依案件複雜程度,訴訟耗時不一,但提出訴願時,依法必須先繳納一半的稅。國稅局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有關此案的來函。

以委託書大王陳德深的遺產爭議為例,因親人為爭奪遺產而纏訟不斷,也使得十九億的遺產稅遲遲未能入帳,從民國七十八年陳德深死亡,到九十一年終於繳清欠稅,共耗時十多年。依此來看,國庫真的要等到此筆鉅額稅金入帳,恐怕還有得等。

至於外傳王永慶在海外還留有鉅額遺產,國稅局表示,海外的部分很難查核,目前是以查無海外資產的方式核計稅額,但倘若王氏家族的海外遺產訴訟有結果出爐,國稅局在五年內都還可以追繳相關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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