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違反保險法 金管會開罰

中華郵政違反保險法 金管會開罰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2/27 09:10

(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27日電)金管會表示,中華郵政公司沒有銷售產物保險資格,卻受 (吉吉) 泰產物保險代理人公司委託,銷售汽車保險商品,違反保險法規定,金管會各處這兩家公司新台幣90萬元罰鍰。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吉吉)泰產險保代委託沒有合法銷售產物保險商品資格的中華郵政,進行汽車保險商品招攬,且商品繳費單內容中,多處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容易使人誤解。

另外,中華郵政不具財產保險經紀人或代理人資格,從事招攬汽車保險商品行為,金管會也表示,已經違反保險法規定。

金管會表示,依保險法相關規定,各處 (吉吉)泰產險保代和中華郵政罰鍰90萬。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並應落實法令遵循暨內部控制制度,以免觸法。9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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