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縣有10溪流 封溪護漁

中縣有10溪流 封溪護漁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6/01 04:21

〔記者張瑞楨/中縣報導〕台中縣東勢、和平地區已有約10條溪流封溪護漁,但封溪政策卻非政府擬定,而是社區居民發起,藉此維護生態與觀光資源,居民還自組保育巡守隊護漁,堪稱住民自治捍衛生態典範,這也是張氏父子只釣得一尾山鰱魚,就被民眾發現報警的主因。

大甲溪生態環境維護協會黃姓志工表示,中縣山城封溪護漁,源起921地震後,路崩橋毀產業蕭條,和平鄉大雪山社區居民卻發現,當地螢火蟲等豐富生態資源,不但是人間「淨土」,還能賺取生態旅遊之財,遂向中縣政府申請橫流溪封溪禁漁。

至於封溪護漁法源,則是漁業法第44條與第65條,主管機關為了資源管理與漁業結構調整,可在特定區域禁止或限制捕魚,違反者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通常釣魚等輕微行為,會依最低金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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